拖欠农资款起纷争 法官调解达成协议
导读:
被告严某于2007年和2008年多次在原告江西省邮政农资分销配送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赊购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2009年8月12日双方进行结算,被告欠下原告农资款29287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被告严某对欠农资款无异议,表示不是自己不还钱,是原告要求自己承担农资款利息,该农资款自己才一直未给付。
抓住双方的症结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严某只是个个体户,进行小本经营,而且在农村,严某跟村民进行结账要么是在老百姓将农产品出卖后,要么是在年底,严某自己还需要一定的资金周转,此外,严某和原告在生意上还可以继续往来。
为此,法官就利息问题召集双方调解,原告同意放弃利息的诉请,双方很快达成如上协议。
来源: 中国法院网彭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