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能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吗
导读:
核心内容:在执行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是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内容之一,因此,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执行依据。下文将会以相关的法律知识列举,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200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人民调解为切入点开启了新时期民事调解工作的发展。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又改进和完善了民事诉讼调解。
从总体上看,民事调解的发展可以归结为诉讼调解、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结合、协调发展的大民事调解,并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是调解得到了制度化发展。在人民调解方面,不仅是司法部发布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不少地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都规定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等制度。在诉讼调解方面,一些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之下出台了诉讼调解程序规定。此外,不少地方对调解联动机制也通过制度规定将工作机制固定下来。这些制度规定改变了调解传统上仅作为经验做法的状况。
是类型化纠纷调解得到发展。类型化纠纷调解是民事调解深入发展的一个体现。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对类型化纠纷调解的综合指导机构。
是调解资源得到了发掘和共享。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调解队伍扩大,呈现出社会化趋势。其二是调解方法得以总结和发展。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