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的方法
导读:
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的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接受以下三方面的委托:
(1)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委托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委托;
(3)法院移送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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