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导读:
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往往容易给患者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这种情况患者可以依法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很多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遇到医疗事故可以依法申请鉴定,医疗损害赔偿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我们这里没有强调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0条的规定,即便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事实上侵害了患者合法的民事权益,只要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只要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即可。
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若是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能力应当能够预见和预防损害的发生,由于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或故意,没有预见或是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
1、为保证判定平等、公正,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判定中心判定;
2、为避免医院修改、虚构、销毁病历,应赶紧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久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体检资料、特殊体检认可书、手术认可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病历(如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3、为保证案件胜诉,建议委托医学律师代理;
4、诉讼有风险,做好诉讼请求不完全被支持的心理准备。
1、《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权利的两类期间,即一般期间为二年和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几种特殊情况适用的特殊期间为一年。
2、因此,只有当患者选择侵权作为诉因即仅以“身体受到伤害”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时才适用一年的特殊;如果当患者选择违约作为诉因,即以医疗机构违约造成患者人身和精神伤害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时,可适用二年的一般。否则,如果不分情况只要是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就简单地一律适用一年的特殊,不仅不利于保护作为弱者的患者和家属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等法律知识,由此可见,构成医疗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以及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并和患者损害有因果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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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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