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导读:
所谓的破坏财物罪一听名字大家就知道这是指有些人在思想主观上故意通过暴力的手段去毁坏别人 财务,或者是占有别人的财务,而且情节十分严重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对行为人追责。那么破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2、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3、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4、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破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各个地区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的量刑有可能不同,需要根据毁坏的财务数额进行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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