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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帮忙端菜摔成伤残 法院判决东家赔偿12万余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8 17:52:01 人浏览

导读:

婚宴帮忙端菜摔成伤残法院判决东家赔偿12万余元2008-10-10自办婚宴邀请邻居帮忙,帮工邱先生在端盘上菜时不慎摔倒受伤,构成八级伤残。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邱先生摔倒受伤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合计17.2
婚宴帮忙端菜摔成伤残 法院判决东家赔偿12万余元 2008-10-10

自办婚宴邀请邻居帮忙,帮工邱先生在端盘上菜时不慎摔倒受伤,构成八级伤残。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邱先生摔倒受伤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合计17.2万余元,由东家秦先生担责70%即赔偿邱先生经济损失12万余元。

2007年3月1日,居住于农村的秦先生,向所在居委会约定借用社区房屋及台子、凳子、厨房设备等,为儿子结婚而操办婚宴,时间为3月17日、18日。邱先生是秦先生的老邻居,秦先生即邀请其为儿子举行的婚宴作帮工。同年3月16日,秦先生与邱先生等人进入举办婚礼场所,为布置明、后天婚礼作准备,当日,时值下雨,秦先生等人发现现场地砖滑,遂在行走之处用纸板及旧床单铺设以防行走时滑倒。晚上7时左右,东家与帮工一起在现场吃晚饭时,邱先生从厨房间端菜出来,由于未踩在纸板上行走,加之走得快,遂不慎滑倒在地,当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后经鉴定,邱先生因外伤致左股骨颈骨折,评定八级伤残。2008年2月,邱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在法庭上,邱先生诉称,由于受伤后找秦先生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合计20.4万余元,并承担后续治疗的费用,承担自己的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

秦先生辩称,邱先生受伤是由于地砖滑不慎摔倒,其原因是邱先生不走在纸板上的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对此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故要求驳回邱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邱先生为秦先生的儿子结婚宴请宾客义务帮工端菜,在端菜时不慎滑倒致伤,秦先生作为被帮工人,应对义务帮工人即邱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秦先生对于雨天地滑采取了在地砖上铺设纸板、旧床单的方法以防止来客滑倒;作为帮工人的邱先生也应深知该用意和地滑的状况,由于邱先生在端菜行走时未走在纸板或旧床单上而滑倒致伤,对此邱先生对己损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邱先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待日后产生后再行主张。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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