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高空抛萝卜砸伤老太 法院调解伤者获赔4万元
导读:
东北网4月2日电 哈尔滨市向阳山殡仪馆状告哈市64岁张老太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殡仪馆一次性赔偿张老太3.95万元。近日,张老太从法官手中拿回了殡仪馆给付的赔偿款。
据了解,2005年4月5日11时,哈市南岗区的张老太随家人到向阳山殡仪馆祭奠亲人时,突然被“从天而降”的大萝卜砸伤。家属拨打报警电话后,经警方调查,此高空抛物伤人事件是殡仪馆职工王某所为。
张老太被送往医院后,经查,头顶部有鸡蛋大小的血肿,一颗牙齿折了一半。在老人住院期间,殡仪馆于7月17日前分两次支付医疗费5.2万余元后,就停止向老人支付药费。8月2日,老人在病房里接到法院传票,殡仪馆起诉的理由是药费花多了,要求返还4.3万余元。8月14日,老人在无力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被迫出院。
2005年11月8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殡仪馆认为,他们从病例中发现,张老太从住院到4月19日病情就已基本治愈,此后在医院治疗的多为“老年性疾病”,他们已为伤者支付了5.2万余元医疗费,肇事人王某还另行支付了6000元。因此,他们不应承担额外的不合理支出,认为张老太的做法属于敲诈。
在法庭上,法官宣读了由黑龙江省普利斯司法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书,其内容为:被鉴定人张老太颈间盘、腰间盘突出系此次外力所致,属伤残十级,所花费医疗费用合理。
此案经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法庭调解,双方于2005年12月25日达成协议:殡仪馆一次性赔偿张老太3.95万元。今年3月23日,张老太从法官手中拿回了殡仪馆给付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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