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为增加人气未经同意滥用肖像宣传实属违法
导读:
为拉拢人气盗用明星之名的活动不少,但艺术家的名字被盗用还十分少见。昨日,艺术家蔡国强就被“盗用”了一把——连日来,一则关于“蔡国强将于12月24 日平安夜在M50创意园举行烟火爆破表演”的消息被各媒体转载,内容主要包括蔡国强本人将出席当晚举行的一场“艺术圣诞”派对并表演。但问题是,蔡国强自己却并不知道这件事!蔡国强工作室亚洲媒体公关负责人洪亦菲昨日告诉晨报记者:“蔡国强从未接受邀请,主办方芒子文化单方面进行了不实宣传。”
蔡国强“被出席”
洪亦菲告诉记者,前晚蔡国强自己在浏览微博时发现了这则消息,称“芒子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将于12月24日在M50创意园举行‘艺术圣诞’派对,并有幸邀请到了‘美国国强爆破工作室’蔡国强先生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将亲临现场。时间是当天下午4点到5点,表演题目为‘人有类,爱无疆’。”记者随即上网搜索,果然在M50创意园区官方微博中也提到了这场派对,内容为“蔡国强将来M50举行圣诞烟火表演——艺术圣诞。这次的烟火作品名称为‘大爱无疆’,它将用火药爆燃出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形象……”
在看到这场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演出后,蔡国强随即和在上海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洪亦菲说, “他不想观众扑空,也不想为这家公司炒作,所以本来希望我们低调处理。但今天,我拨打了派对负责人田新民的电话,告诉对方尽快撤掉所有不实宣传,但对方在听明来意后立刻挂断电话。”
为了核对事实,记者昨天也拨通了田新民的电话,他表示的确有这个活动,至于蔡国强是否会来,他支支吾吾地回答“一切还在接洽中”。当记者询问蔡国强方面已经联系过他,并要求停止不实宣传,田新民说,“为蔡国强在各个国家表演,有很多团队为他工作,他与蔡国强通过多次邮件,洪小姐不可能全部知晓。”
工作室只有一个
难道还有另一个工作室在代理蔡国强的对外活动?但为什么蔡国强本人并不知情?对于田新民的说法,洪亦菲认为这根本就是一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说法,“蔡国强不管在哪里表演,他的工作室只有一个,就是纽约。不可能有别的方式。何况这是蔡国强自己发现的问题,他特别理解,因为圣诞节要到了,用名人效应忽悠人的事情太多了。本来是委托我们私下与田新民沟通,只要不欺骗观众,可以不作追究。但是他却语气强硬,那么我们只好诉诸法律。”
目前相关法律人士已经介入,在海报上登载蔡国强未经授权的照片,属侵犯肖像权,同时,刊登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也对蔡国强造成了名誉损害。昨晚,蔡国强工作室也向晨报发来了独家声明:要求芒子文化立即停止一切虚假宣传行为;立即停止侵犯蔡国强先生的肖像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相信大家在买一款产品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该产品的代言人,那么,因为这个原因,若产品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活损害,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广告代言人的法
核心内容:新消法首次把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黄建华说,商品的实际经营者、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团队、发布媒体、代言者,将来都要承担连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依据一.(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