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告叔叔和车主一审胜诉
导读:
内容提要:侄子因帮叔叔家运送木料受伤,车主支付部分医药费后,便对受伤者不闻不问。无奈之下,侄子将叔叔和车主告上法庭。近日,红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
帮叔叔拉木材车翻受伤,仅得到部分医药费,再次索赔却遭到拒绝
侄子告叔叔和车主一审胜诉
侄子因帮叔叔家运送木料受伤,车主支付部分医药费后,便对受伤者不闻不问。无奈之下,侄子将叔叔和车主告上法庭。近日,红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
A 好心帮忙 翻车受伤
钱树林家住红岗区,他承包了一块荒地,饲养了10多头奶牛。去年11月,看着自己院中堆积的木头,钱树林盘算,赶紧在入冬前将木头运送到牛场,用来取暖。
运木头得有车,钱树林决定请邻居刘才来帮忙。刘才是司机,家中有一辆农用车,正好可以帮忙运送木头。于是,钱树林以一天150元的价格雇佣刘才和他的车运送木头。
11月13日,钱树林叫上了侄子钱杨,帮助装卸木头。3人把木头装上车后,刘才表示,车只能坐两个人,他不能拉钱杨了。但钱杨认为,自己和叔叔挤一挤就行,也上了农用车。
途中,睡着的钱杨突然压到车内的操作台,致使操作台损坏,农用车失去控制,翻倒在路边。车祸发生后,钱杨受伤,被送往医院。
B 10万药费 谁来买单
第一次治疗期间,刘才主动为钱杨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共计2.3万元。但第二次治疗时,刘才便拒绝支付费用,同时,钱树林也表示,钱杨只是帮自己装卸木头,车祸受伤与他无关,他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无奈之下,今年3月,钱杨起诉至红岗区人民法院,要求车主刘才及叔叔钱树林承担其受伤后的全部医药费,共计9万余元。
庭审中,3人是否成立雇佣关系,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
刘才辩称,自己是无偿帮助钱树林运木头,他与钱树林之间不成立雇佣关系。事故发生后,他已支付钱杨2万余元的医疗费用,不应该再承担任何费用。
钱树林则称,钱杨将自己的4头牛放在他的牛群中饲养,但极少支付放养费用及饲料费,钱杨这次帮忙送木头只是尽义务,并不是雇佣。即使发生意外,也不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本案中,另一个焦点也左右着案情的发展。原本只能乘坐2人的农用车,却坐了3个人,人员超载,是车祸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承担?
刘才称,事先他已经和钱树林及钱杨说明,车里只能坐2个人,钱杨可以乘坐别的车。但是,二人却坚持乘坐,所以责任并不在自己。
而钱杨表示,虽然他明知车辆超载,但他并未强行上车,而刘才没有制止,因此刘才应该负责。
C 一审判决 3人有责
经多方取证,法院认定,钱树林与刘才系雇佣关系。同时,刘才在事故中未尽驾驶人员应尽的安全驾驶责任,致使事故发生,钱杨受伤住院,故刘才在事故中应承担70%的责任,而钱树林在明知农用车驾驶室的限乘人数后,坚持乘坐,应承担10%的责任。钱杨在刘才明确告知其农用车驾驶室限乘人数后,坚持乘坐,在该起事故中应承担20%的责任。
为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才、钱树林赔偿原告6.9万元,其中,刘才负担5.7万元,钱树林负担1.1万元。二被告对原告均承担连带责任。
11月19日,钱杨、刘才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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