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杰克逊书商状告杰克逊网

杰克逊书商状告杰克逊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20:56:26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本报讯(记者陈静涛)有人预测,美国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死后产生的收益将高达数十亿美元。在西安,交大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揭秘这位著名歌星的书籍,因认为遭到诽谤,该出版社近日递交诉状,向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赔偿1元钱名誉损失费。揭秘杰克逊交大出版社遭歌迷抵制

  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 有人预测,美国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死后产生的收益将高达数十亿美元。在西安,交大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揭秘这位著名歌星的书籍,因认为遭到诽谤,该出版社近日递交诉状,向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赔偿1元钱名誉损失费。

  “揭秘”杰克逊交大出版社遭歌迷抵制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8月中旬,通过合法手段,西安交大出版社从美国作者伊恩手中取得了《揭秘:迈克尔杰克逊的最后岁月》一书在中国大陆的出版、发行权。8月下旬,该书出版发行,但在市场上却遭到了不少迈克尔杰克逊歌迷的抵制。

  据原告交大出版社在诉状中称,8月底,网友Keen、逍遥子先后在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上发表了题为“号召全体中国歌迷抵制《揭秘:迈克尔杰克逊的最后岁月》”的文章,公然对该书及其作者进行抵制和诋毁。该帖发表后,网友纷纷跟帖、转载,响应抵制。

  打开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该网自称是迈克尔杰克逊本人及其官方网站曾亲自金奖认证的中文网站,曾被杰克逊官方网站在全球范围内重点推荐。

  网友跟帖抵制“无耻、脑残、下地狱”

  交大出版社出版的《揭秘》一书,曾被《纽约时报》评为最新畅销书。该书的编辑董云梅昨日表示,引进此书后,他们就内容也向出版局等申报过,并做了一些删减。

  根据出版社了解,该书是美国作者伊恩调查研究了迈克尔杰克逊五年之后得出的成果。在这本书的引言里,伊恩还指出,2008年圣诞节前夕,他在博客里透露,杰克逊健康状况很糟糕,不会活过六个月,当时娱乐圈为之震惊,杰克逊公开辟谣。结果过了六个月零一天,迈克尔杰克逊过世。

  在网友Keen发布的“MJJCN号召抵制谎言之书”帖子中,记者看到,该网友提出,《揭秘:迈克尔杰克逊的最后岁月》一书错误百出,最后一个章节全靠八卦和小道消息搬弄是非。帖子还进一步指出,该书作者是一个骗子作家,曾因诽谤、做假证而被多次控告,并从一开始就对杰克逊有很深的偏见。随后,网友逍遥子在该网站公告区发布帖子,再次号召全体中国歌迷抵制该书。

  帖子引起了很多网友跟帖表示“抵制该书”,甚至有网友跟帖说“拿逝者炒作赚钱,人怎能无耻到这种地步!诅咒这帮无耻之徒早日下地狱”、“谁引进这书,不是脑残就是仇视MJ”、“精神病才会去买”等言论。

  今年9月中旬、10月底,交大出版社两次对该网站上发布的相关网帖,在西安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损失无法估计出版社索赔1元名誉损失费

  西安交大出版社近日向法庭递交诉状,认为遭遇抵制和诽谤,要求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帖子及跟帖,并在该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声明,至少保留120天。同时,索赔1元名誉损失费,赔偿公证费2600元钱。目前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出版社代理人、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玉琴认为,网站应对网络用户发表的言论负有审查、注意义务,但被告未尽审查义务,致使网站上出现了攻击性网帖。董云梅称,当初该书印量是20000册,但从9月份至今,卖出去仅2000册。“实际损害有多大,目前无法计算,只能象征意义地索赔1元钱,希望对方能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冯玉琴说。

  记者昨日多次电话联系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负责人李某,但一直无人接听。目前该网站上相关帖子,已不存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条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
  • 保护著作权的具体措施:一、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二、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三、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四、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8分钟前
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你好,是什么原因要退钱呢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6分钟前
您可能遭遇了欺诈行为,建议收集证据并报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方若以推销为名骗取财物,可能构成犯罪,会受到相应刑罚。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更多人受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6分钟前
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判断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6分钟前
当事人对延期办理房产证这一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六个月。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就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分钟前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在深圳上班社保一直交着,把公积金注销不会影响社保。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如下:1、退休,需带领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需到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具体是什么情况?退定金的理由是什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