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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起风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19:13:07 人浏览

导读:

谷歌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战火蔓延中国60美元就想把人打发了?让他们做梦去吧!谷歌针对数字图书馆计划提出的和解协议,让中国作家愤怒。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就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之事,正在成为一桩愈演愈烈的事件。而这一事件应该算是全球关于网络知识产权

  ——谷歌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战火蔓延中国

  “60美元就想把人打发了?让他们做梦去吧!”谷歌针对数字图书馆计划提出的和解协议,让中国作家愤怒。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就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之事,正在成为一桩愈演愈烈的事件。而这一事件应该算是全球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最大的一起风波,波及面非常广,全球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可能都会牵扯到。

  近日,谷歌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进行了首轮会谈,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称谷歌并未承认自己侵权。

  60美元赔偿的缘由

  在过去5年,谷歌已经将全球尚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了它的数字图书馆,而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文著协发布了一项调查显示,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至少收录了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而大部分权利人均不知情且未获得任何报酬。

  谷歌自2004年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化,向美国公众提供服务。此计划曾引发全球震惊,但5年来,谷歌一直在默默地向前推进,这包括其2004年与40多家图书馆达成的协议,及后续与多家国际出版商的合作,此外还包括其每年1.5亿美元甚至更高的投入。2005年,这一计划遭到美国出版商协会及多个出版商和组织的阻击,走上诉讼的道路。出版社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扫描一部完整的著作,并将其存储在Google的服务器上,已经侵犯版权,美国作家协会以及出版商协会对谷歌提起了集体诉讼。2006年,这一计划在欧洲也引起官司。法国的出版商将谷歌告上法庭,另外,多个图书馆也反对谷歌的扫描计划。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虽然为谷歌与美国权利人之间所定,却同样适用于中国的著作权人。因为根据中美两国共同加入的公约规定,中国公民的作品也将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

  和解方案为中国著作权人提供了两种选择,要么参加到和解协议中,要么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参加到和解协议中,如作品未经许可已经被数字化,可要求现金赔偿,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作者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经包括中方在内的权利人的要求,谷歌给予现金赔偿的截止期限已推迟至2010年6月5日,删除图书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著作权人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作者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作者著作也将不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若不同意和解,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

  目前,除了美国亚马逊公司、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外,法国和德国政府以及一些消费者团体都采取了行动,抵制谷歌的数字图书馆的计划,德国和法国等欧盟成员国此前指出,谷歌公司提供的图书搜索服务,涉嫌侵犯版权,有违欧洲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只有在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复制其作品,并刊登在互联网上。美国司法部称,谷歌公司与美国作者和出版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律标准。针对美国司法部的意见,谷歌表示,愿意修改和解协议的部分条款,直到司法部接受为止。

  和解协议引公愤

  得知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和解协议后,引发了众多作家集体的愤怒和众口一词强烈的不满。多位作家指谷歌的和解条款是“霸王条款”,通过媒体表达要求维权。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张抗抗向媒体表示,她对谷歌的这一计划表示吃惊和愤怒,并称谷歌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文化资源共享应在保护个人权益、尊重著作权的前提下进行。

  既然愿意赔偿,却又规定了提出申请的时间,这本身就有失诚意。“要求赔偿本身是受侵害人的权利,哪有限定时间的道理?这又是一种侵权,是霸王条款。”一位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表示,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被侵害的著作权人可以在知道被侵害的2年之内向侵权人提出主张。“现在还有不少被侵权人不知道实情呢!”

  在与文著协的首轮会谈中,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并未承认自己侵权。据埃瑞克·哈特曼介绍,目前可以搜索到的图书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谷歌与出版人合作的合作伙伴模式,这一种是得到授权的,并无争议;另一种属于正遭受争议的数字图书馆模式。埃瑞克·哈特曼表示,产生争议的中国作家作品都来自美国图书馆,扫描结果仅提供摘要。此外,数字图书馆计划并不是为了直接赚钱,而只是为了提供更广泛更全面的搜索体验,让用户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张洪波表示,这种和解协议在中国是不可接受的。他认为,谷歌应该将涉及中国的出版社和图书列出来。即使是出版社向谷歌授权了,那作者有没有向出版社授权很重要,否则,作者的权利可能被侵犯了,从国内的情况看,很多出版社是没有作者授权协议的。谷歌作为国际知名企业,在开发数字图书馆过程中,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遵守美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必须首先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洽谈著作权使用费,然后才能去扫描、传播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不应该以任何借口回避问题的实质。

  对于谷歌强调数字图书馆的免费性,有关人士认为,免费不等于公益,现在免费,也不等于以后永远免费下去,而且免费本身就是一种商业模式。

  数字图书馆的秘密

  谷歌做大数字图书馆不会只是像谷歌共同创始人兼技术总裁谢尔盖·布林所说的“整合全球范围的信息,使人人皆可访问并从中受益”那样简单。在免费数字图书馆的背后,实际上潜藏着巨大的商机,这与谷歌的搜索业务至今依然免费的道理是一样的。

  欧盟观察家发表文章称,欧洲的图书馆、作家还担心谷歌这个庞大计划还有其他原因,最主要的担心是一家美国公司不可避免会确立英语图书在全球文化世界的主宰地位。

  我国有关专家表示,数字图书馆的背后商机无限,如果掌握了大量的读者、作者群,那么,以后可能带来衍生的服务模式非常多,这一市场将是未来争夺的重要目标,这件事情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出版社和出版人的利益,它将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谁来掌控全世界范围内巨大的文化资源。[page]

  谷歌这一事件与谷歌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有很大关系。如果在一个充分竞争市场,它有强大的竞争对手,它就会主动地和权利人去谈判协商,制定合理的价格。如果大量的社会信息资源,由一个公司来控制和垄断,是非常危险的。有学者表示,不能允许这种行为,它垄断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来源。如果谷歌数字图书馆垄断的话,可能对全球所有的相关利益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很多人反对与谷歌和解,因为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庞大势力一旦形成,将对我国的数字图书产业产生强大的阻力。

  或许,欧盟也恰恰是看到这样深层次的问题,才站在产业和文化的角度极力反对。从产业的角度,欧盟担心谷歌数字图书馆构成垄断,影响下一代电子商务发展。因为这个垄断是上下游产业链垄断,而不仅仅是一个数字图书垄断。从文化角度看,欧盟担心谷歌搜索引擎的影响力会使弱势文化走向消亡。法国图书馆馆长让诺尔·杰恩尼担心“作为私营公司的谷歌,其经营过程及结果难免不会与广告等利益因素‘纠缠’,最终影响检索结果的排序。”同时,让诺尔还担心“作为私营公司的谷歌将能够从文化与知识的角度掌控全球人的头脑与判断”,并由此得到美国政府的支持。

  针对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做法,德国总统默克尔发表的讲话说,德国政府的立场是明确的,版权要在互联网时代得到保护,不允许扫描没有得到版权授权的书籍,像谷歌现在做的。德国政府将下大力气保护本国作者的版权。

  现在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谷歌这个项目都明确表示反对,日本更表示要自行发展其国内的数字化图书产业。专家建议,我国应建立自己的网上图书馆对抗谷歌垄断。

  谷歌案是一记警钟,让业界不得不思考,中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如何发展和突围,我国知识产权专家李顺德认为,现在要考虑的,不仅是维护作品权利人权益的问题,还要考虑将来中国社会公众如何充分利用网络环境传播信息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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