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被弃疗遭拒赔 法院判保险公司赔12万
导读:
新华报业网电 一场车祸后,杨某成了植物人。难以承受高额的治疗费用,家人只好放弃了治疗。家人没有想到,这竟然成为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一场事故后成了植物人
2008年2月17日晚上7点多钟,常贵喝了一些酒,不顾朋友的劝阻,他执意跨上了摩托车回家。当车子行驶至溧水一路段的时候,由于车速过快,加上一时疏忽,车子狠狠地撞上了前面的一辆自行车。骑车人名叫杨某,当场昏迷在地。常贵不仅是酒后驾车,还没有驾驶证,交警最终认定他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入院治疗后,只能靠呼吸机来维持生命。第二天,杨某被检查已处于脑死亡状态,即俗称的植物人。放弃治疗被保险拒赔
仅仅住院治疗了5天便花费了2万余元医疗费,这让杨某的家人直呼吃不消。再三权衡之下,家人最终选择了放弃治疗并出院。刚出院没多久,杨某便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当杨某的家人找到常贵以及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一口咬定:“常贵是酒后驾车,我们公司只有垫付抢救费的义务。杨某已经死亡,不应赔偿医疗费。杨某家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死亡是其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导致的,受害者是出院后死亡的。我们根本没理由赔钱。”法院:保险公司赔12万
日前,杨某的家人将对方告上了溧水县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死亡确系该次交通事故造成,与家属放弃治疗无必然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的的辩称理由法院不予采信。综上,判决保险公司给付杨某家属人身损害保险金120000元,常贵在保险金之外赔偿21286.8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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