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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租金结算起纠纷 持刀吓死他人赔偿3.5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08:42:21 人浏览

导读:

2005年10月17日,张某把农田承包给陈某一家耕种,期限一年。2006年10月22日,合约过期限,到了结算租金的时候。当天上午10点左右,陈某与张某为承包延期的租金结算发生争执。张某一气之下,把陈某及其妻子黄某和儿子等赶出菜田。张某听到陈某的儿子出言不逊,回家持两

2005年10月17日,张某把农田承包给陈某一家耕种,期限一年。2006年10月22日,合约过期限,到了结算租金的时候。当天上午10点左右,陈某与张某为承包延期的租金结算发生争执。张某一气之下,把陈某及其妻子黄某和儿子等赶出菜田。张某听到陈某的儿子出言不逊,回家持两把菜刀冲出来追赶陈某的儿子。黄某护子心切,上前拦截。双方争执不下时,黄某倒地昏迷,将其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脑溢血、脑疝。5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一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8.2万余元。张某认为,当时拿菜刀的目的只是吓唬,黄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本身疾病所致,与他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只同意从人道主义

  出发补偿5000-6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手持菜刀追赶黄某儿子的行为,足以引起黄某极度恐慌和不安,经鉴定已确认其死亡原因与该纠纷有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原告方损失的15%。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请也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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