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残鉴定理赔不服怎么办
导读:
对于伤残鉴定结果不认可的,是可以就相关的鉴定结果进行再一次的复核的,也是可以前往法院来进行相关的诉讼处理的,都是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对伤残鉴定理赔不服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得到了伤残鉴定结果之后,对于其不服的,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的。好了以上就是对伤残鉴定理赔不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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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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