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害人身权 > 人身权 > 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0 07:37:07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确立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方法,应当根据一般人格权的法律功能,在法律适用中,发挥法院的能动作用,使对民事主体的一般人格权的保护更完备。具体来说,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维护执行:1?依据一般人格去确认《民法通则》所没有确认的新的具体

确立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方法,应当根据一般人格权的法律功能,在法律适用中,发挥法院的能动作用,使对民事主体的一般人格权的保护更完备。具体来说,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维护执行:

1?依据一般人格去确认《民法通则》所没有确认的新的具体人格权。对于侵害一般人格权的侵权行为,考察该侵权行为的特点,如果其侵害的人格利益具有比较明显的特殊性和独立性,能够从一般人格利益中独立出来,而《民法通则》中又没有相应的具体人格权予以规范,就可以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创造功能,确认这些人格利益为新的具体的人格权。例如贞操权、信用权、知情权、生活安宁权,这些都是已被公认但尚未在立法得到确认的具体人格权,应当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创造功能,确认这些具体人格权。

2?对于侵害一般人格利益的损害赔偿一般人格权的补充功能,就是对其他具体人格权的名义所未包涵进去的一般人格利益进行法律保护的功能。对于侵害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能以侵害其他具体人格权的名义进行法律保护的,应当确认其为侵害一般人格的侵权行为,予以法律救济。用这种方法保护一般人格权,是一般人格立法的重要内容,对立法来说,具有重要的修补作用,对于公民权益的保护来说,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人民法院在适用这种保护中,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将民事主体置于严密的民法保护之中。由于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侵害一般人格权的责任规定,因此应类推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侵害一般人格权的侵权人,责令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其中。对侵害人格独立、人格自由或人格尊严的行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制裁,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应当遵循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方法,确认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合理、适当地计算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侵害一般人格权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的,也应该依法予以赔偿。另外须注意的是,对于法人的一般人格权遭受侵害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人尚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现在起诉借条没有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规定的精神,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1100伏以上高压线安全距离需根据具体电压确定,通常至少15米起。**从法律角度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设定旨在保护公众免受触电及电磁辐射危害。当发现高压线距离住宅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6分钟前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可要求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发现未缴,先与单位沟通补缴,无果则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若影响养老金领取或造成其他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抚养权变更费用因情况而异。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若不及时处理变更,可能影响子女的生活和教育。依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