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
导读:
案例:2000年5月23日,韩某与李某因小事发生争执,韩某一怒之下朝李某脸部打了一巴掌。尔后,李某头晕、心悸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及神经官能症。2000年9月4日,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赔偿其医疗费及精神损失。
韩某侵犯里李某的人身权利,当众打李某一巴掌,确实给李某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李某要求韩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不予支持。
评论:精神损害赔偿本质上并不是对损害的填补,而只是通过金钱的给付对当事人加以抚慰。因此,损害赔偿并不是对自然人人身权益的唯一保护方法,至少不是最主要的保护方法。所以,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
本案中,加害人主观恶性不大,其行为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通过赔礼道歉即可实现对受害人的精神抚慰。法院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意见是正确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