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变引发情绪抑郁自杀身亡视同工亡
导读:
贾某工作时被重物砸到头部,经治疗出院后经常头晕目眩,恶心失眠,医院诊断为脑震荡,之后不久就自杀身亡。尸检认为是脑震荡引发的病变,以致情绪抑郁自杀身亡。
贾某的亲属找到当地人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该机构只对贾某因工头部受伤认定为工伤,针对自杀死亡不认定为因公死亡。于是,其亲属向法律人士咨询,贾某因工受伤后导致的自杀性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因公死亡?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而死亡的、因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自杀的不予认定工伤。可见工伤认定的范围只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但条例没有对自残或自杀的原因或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条例中“自杀”的理解应当是非因工作原因或工作事故导致的自杀。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见,由因工伤残引发的死亡,也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因此,本案中因工伤导致的精神抑郁自杀性死亡,属于工伤后果的扩大,应当被认定为因公死亡。这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立法目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