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富蕴县检察院推行司考晚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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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网】新疆富蕴县检察院推行司考晚自习
为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富蕴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从2月20日开始推行“晚自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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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以加强工作人员学习自觉性,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目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以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课程(视频或音频)为主。
每周5天、每天2小时的晚自习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考勤由该院政治处统计,每月初进行公示,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一律不准请假,无理由未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
为了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该制度还规定,单位报销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来回路费,通过A证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通过C证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