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4月7日到11日领取 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导读:
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2010年4月7日起集中颁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证书时间:4月7号-11号(周六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颁发顺序以准考证号为准,具体为:
颁发时间 | 准考证号范围 |
4月7日 | 0911999900001—0911999905000 |
4月8日 | 0911999905001—0911999910000 |
4月9日 | 0911999910001—0911999916000 |
4月10日 | 0911999916001—0911999923000 |
4月11日 | 0911999923001之后 |
二、地点: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南大厅(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件
四、具体要求:
1、为维护颁证现场秩序,避免拥堵,请申领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前来领取;
2、根据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4月7日-11日期间本人不能领取的申领人,请关注网站的有关后续通知;
3、曾取得过B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次又领取A证的,须同时将原B证或C证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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