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4月14日领取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导读:
根据上级司考部门通知,兹定于2010年4月14日至4月23日(含双休日)颁发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深圳考区资格申请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除外)本人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30、下午14:20-17:3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行政许可服务室领取。
为合理分流人员,确保发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申请人尽量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来领证: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001-0800
领证时间:4月14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801-1600
领证时间:4月15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1601-2400
领证时间:4月16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2401-3200
领证时间:4月17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3201-4000
领证时间:4月18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4001-4800
领证时间:4月19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5601-6400
领证时间:4月20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6401-7200
领证时间:4月21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7201-7425
领证时间:4月22日
领证对象:上述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前来的人员
领证时间:4月23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