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重点法条解析 > 刑法法条 > 09司法考试必备:刑诉重点法条(56)

09司法考试必备:刑诉重点法条(56)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6 23:32:31 人浏览

导读:

重点法条: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

  重点法条:第二百一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真题链接:2005-2-36

  相关法条:《刑法》第50条;《刑诉解释》第338~339、361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