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考名师讲义 > 刑事法讲义 > 刑法讲义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强制医疗的审判组织和指定代理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强制医疗的审判组织和指定代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04:59:4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强制医疗的审判组织和指定代理。新法第286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强制医疗的审判组织和指定代理。

  新法第286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解读:

  1、组成合议庭决定强制医疗更有利于保证案件质量;

  2、由于精神病人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通知其或者法定代理人到场,代行其诉讼权利;

  3、如果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为其指定代理,这是刑诉法典中首次出现指定代理制度。

  考察方式:

  1、强制医疗由合议庭审理;

  2、应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3、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而非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