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考点督促程序
导读:
导语: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考点督促程序。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中涉及到的分值不高,但是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我们还是要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掌握,为此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司法考试民诉考点督促程序的重点内容,方便大家学习。
精彩推荐
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常考点之特别程序
司法考试民诉常考点之第二审程序
司法考试民诉常考点之简易程序
第191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考点]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相关法条]
《民诉意见》215条,第218条-第220条
解析: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高频考点,应当掌握:
根据《民诉意见》第215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根据《民诉意见》第218条,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必须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193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194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考点]支付令异议
[相关法条]
《民诉意见》第221条、第223条、第255条
解析:支付令异议的条件以及审查是高频考点,必须掌握
1.必须书面提出并且只能是针对债务本身是否存在或其大小提出,根据《民诉意见》第221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教|育网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2.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民诉意见》第223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2013年司法考试的脚步已经临近了,需要准备的知识点越来越多,为了帮助各大考生,下文是一些相对比较重要的知识点讲义,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导语;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常考点之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是一个很特殊的内容,里面特殊规定比较多,需要记忆的内容也非常多。法律教育网的小编特地整理了
导语: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考点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的重点考点,是每年司法考试真题中必然会出现的内容,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司法考试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