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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司法考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重点法条提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1 05:33:10 人浏览

导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重点法条:(1)第2条:基本概念。(2)第9条:集体土地的有偿出让的禁止。(3)第13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4)第16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形式及签订者。(5)第23、24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法j律.教i育^网|及其适用范围。(6)第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重点法条:

  (1)第2条:基本概念。

  (2)第9条:集体土地的有偿出让的禁止。

  (3)第13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4)第16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形式及签订者。

  (5)第23、24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法j律.教i育^网|及其适用范围。

  (6)第18、26条:房地产开发要按用途使用和按期限开发。

  (7)第37-41条:房地产转让的相关规定。

  (8)第45条: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9)第40、51、56条:划拨土地交易|法j律.教i育^网|的限制。

  注意:2008年大纲将“房地产权属登记”考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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