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考经验 > 2012司考年初备考计划

2012司考年初备考计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2 21:11:51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2012年司法考试年初备考计划。2012年年初是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关键阶段,准备参加2012年司法考试的同学们,现在大家要行动起来了。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小编为您奉上2012年司法考试年初备考计划,希望大家在2012年年初就早作准备,合理规划,顺利通过20

  2012年司法考试年初备考计划。2012年年初是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关键阶段,准备参加2012年司法考试的同学们,现在大家要行动起来了。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小编为您奉上2012年司法考试年初备考计划,希望大家在2012年年初就早作准备,合理规划,顺利通过2012年司法考试。

精彩链接:

2012司法考试考生必备十大复习技巧

2012司法考试注意各部门法的复习方法

2012司考序幕拉开 上班族如何复习备考

  一、备考时间及阶段

  (一)备考时间

  1、总时间:自2012年2月至2012年9月。

  2、每日时间:四小时(平均每天)。

  (二)备考阶段

  1、第一阶段:全面备考阶段,自2012年2月1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2、第二阶段:重点备考阶段,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

  3、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8月25日止。

  4、第四阶段:冲刺阶段,自2012年8月26日起至考试日止。

  二、备考目标

  (一)总体目标

  要保证自己在经过八个多月的复习之后,具备司法考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储备和应试技能。

  (二)各阶段目标

  1、全面备考阶段目标:通读司法考试辅导教材,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建构法学知识体系,准确理解基本概念,扎实掌握基本知识,熟练运用基本原理。

  2、重点备考阶段目标:在大纲的指引下,进一步明确备考方向,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对重点和难点的复习上,力争将各相关知识点融会贯通,保证能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另外,还要通过演练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3、查漏补缺阶段目标:找出前两个阶段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者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即知识盲区);强化对重点、难点和法条的理解和记忆,反复运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解决法律问题;熟悉司法考试各类主观题的写作要求,适当加以练习。

  4、冲刺阶段目标:通过模拟考试体验题感题速,积累临场经验,感受考试气氛,锻炼应试能力。

  三、备考资料及作用

  (一)司法考试复习精要:备考过程中依靠的主要工具书,用于全面熟悉各个知识点,建构知识体系。

  (二)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在线题库:帮助自己及时检验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三)法规关联编注:便于查阅法律规定和记忆重点法条;对比大纲增删点,把握重点。

  (四)模拟试题:检验自己是否已具备通过司法考试的知识储备和应试技能。

  四、备考方法

  (一)记忆法:在理解的基础上熟记重点知识和法条。

  (二)阅读法:熟读辅导教材和指定法条,准确理解概念的内涵,弄清具体法律规定的适用

  (三)分析法: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原理分析案例,思考其中的法律关系,找出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四)练习法:演练习题,贴近实战。

  五、备考态度和信念

  (一)态度:勤奋认真耐心专注

  (二)信念:自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坚定(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六、备考中要注意的问题法 律 敎 育 网

  (一)忌囫囵吞枣,要循序渐进。先全面,后重点;先熟悉,后牢记;先理解,后运用。

  (二)忌忽冷忽热,要有连续性。必须保证整个备考过程具有连续性,

  要使各个备考阶段、环节紧密相联,相互衔接。

  (三)忌挂一漏万,要经常复习。在备考过程中,应不断地重复温习所学过的知识,避免因时间的推移而导致对旧有知识的遗忘和生疏。

  (四)忌杂念丛生,要保持冷静。我必须专心致志地备考,不能因外界干扰而打乱备考计划,以致影响复习效果和进度。

  以上安排,必须严格执行,我要督促自己努力地朝着确定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您好。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属于实习生离职。但是其离职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处于试用期期内的员工如需离职,仅需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位不得强留。因此,你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可以离职。单位没有资格强制留你。由于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生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够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可以尝试着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看看是否有捷径可走。如有疑问,可与本所联系。
  • 租车带人与公司的关系:不一定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业务承包关系。关键是看这个司机是否受这个公司的管理,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这个司机,这个司机的工作内容是否是这个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这个司机的劳动报酬是不是这个公司支付的。
  •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54分钟前
凑热闹本身不犯法,但若参与打架则违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将受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未及时制止或报警,若事态升级,可能造成更严重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学校有权基于学生健康及校园安全考虑制定合理规定,但要求必须合法且合理。需评估是否构成对学生权利的过度限制。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28分钟前
1100伏以上高压线安全距离需根据具体电压确定,通常至少15米起。**从法律角度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设定旨在保护公众免受触电及电磁辐射危害。当发现高压线距离住宅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电动车在小区被盗,能否找物业理赔需视情况而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中是否约定对车辆有保管义务,或双方是否存在保管关系,以及物业公司是否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若公司确实存在诈骗行为,您作为销售人员,若直接参与或明知诈骗行为而故意协助,可能需承担共犯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若您只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6分钟前
网上购买零食发现过期且出现健康问题,商家拒绝赔偿时,您有权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入网食品经营者应承担赔偿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