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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的司考之路”征文活动参赛作品——参考四次,我成功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0 09:5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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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999年,我毕业于某省法律学校,由于学历较低,当时律考需要大专学历,我就参加了自学考试,于2001年底毕业,正赶上最后一届律考,也是最后一次允许大专学历报考,我便匆匆地参加了,结果以21分之差而落榜。自2002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开考,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具有本科

  1999年,我毕业于某省法律学校,由于学历较低,当时律考需要大专学历,我就参加了自学考试,于2001年底毕业,正赶上最后一届律考,也是最后一次允许大专学历报考,我便匆匆地参加了,结果以21分之差而落榜。

  自2002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开考,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学历,于是,2003年我便开始了法律本科自考的历程,由于家中及单位琐事较多,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2006年6月才结束。2006年,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我又第二次参加了司法考试,结果仍差21分。

  前两次的失败让我重新认识了司法考试,明白了如果没有充分的时间和刻苦的学习,过司考是不可能的。2007年5月份,我放下手中的工作全心备考,但由于眼高手低,忽略了做习题尤其是历年真题的重要性,结果可想而知,352分。

  三次失败并没有使我灰心丧气甚至遇难而退、放弃理想,而是让我愈挫愈勇,对人生目标的渴望更加强烈。吸取前几次的经验教训,在2008年的备考中,我加大了对历年真题的复习力度,结合重点法条把02-07年的真题认认真真地看了两遍,尤其是每道题后面的解析。新大纲出来后,结合大纲和教材把上的课件认真地听一遍。11月21日上午,当我诚惶诚恐地将准考证号输入电脑后,网页上出现了鲜亮的数字:388.分数虽不算高,但却是对我毕业后多年来坚持不懈努力的肯定,也是我事业走向成功的第一步。在此,我要衷心感谢的全体老师和工作人员,没有你们的一臂之力,就没有我的成功。

  另外,历年大纲的新增考点大家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新增考点往往也是出题老师的青睐对象。

  最后,希望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和考试前夕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始终保持一个健康积极的心态也是我们取得好成绩的保证之一。

  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学员:王增习(学员代码:a0b0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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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签订的相应的劳动合同。而在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双方通常都会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限。那么,约定劳动合同期限都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协商同意,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我们知道,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而通常,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另一方面,劳动者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注意事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要注意以下几点——1.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2.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条中还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限,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如果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的,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4.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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