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复习方法之我见
导读:
一、通读习题排除法。
一套复习题的习题少者二、三千道,多则五、六千道,如果要达到过关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就要看八千至一万道题,并且对这些题融会贯通,也就是说对二、三套共计一千四、五百页的习题达到熟知。如此量大的复习资料通读一遍也得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在复习中采取了通读排除法。即对每一套资料首先进行通读,在通读过程中对自己已经掌握的内容进行标注排除,因为参加司考的人员都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一般情况下通读第一遍就可以排除40%至50%,然后进行第二遍复习,再将新掌握的知识排除,如此反复,经过三、四遍,绝大部分被排除掉,最后难点问题所剩无几,再集中精力攻克。采取这种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习题与法条对照法。
凡是参加过司法考试的人都有同感,复习题看了很多,但是考试“押上”的寥寥无几,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纠其原因就是综合分析能力差,使死记硬背的人吃尽苦头。笔者认为,应考人员对待每一道题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办法就是习题与法条相对照。现在出版的复习资料中的习题,有的只有答案,有的只进行简单地注解,我们在复习中应当将比较生疏的习题找出法条依据,然后消化理解。这样做不但使习题加深记忆,也可使法条得到灵活运用,考试中无论试题如何变化,万变不离其宗,都能从容应对。
三、难点问题摘记法。
运用上述两种方法之后,如果还有难点,并且这些难点是不易记忆的,可以采取摘记法。即对该问题记录下来,工作中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一下,时间久了也就记熟了。
司法考试虽有难度,但只要我们努力并采取科学的复习方法,就有希望到达胜利的彼岸。在此,笔者用叶剑英元帅的一首诗与参考人员共勉。“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
(作者单位: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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