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大纲国际私法新旧对比解读
导读: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独家整理公布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大纲新旧对比,供广大司考考生参考使用!
【司考考点增删说明】
在过去五年司法考试中,国际私法年均分值为l5分。与国际公法不同,国际私法部分考查的重点在于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囊括了《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多部法律的涉外法律适用问题,而2010年最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法律适用问题做了更详细与统一的规定,考生应当注意掌握最新法律的变化。此外,有关国际私法的其他基本制度,应当注重对教材内容的复习。
与2010年相比,2011年国际私法部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新增l7个考点:
1.第四章“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1)第一节“识别”改为“定性”,并对相应考点做了调整,“定性的依据”下新增子考点“中国关于定性的规定”。
(2)第四节“公共秩序保留”下新增考点“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 2.第五章“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法|律教育网整理
(1)第一节“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中,新增三个子考点:“中国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和“中国关于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2)第三节“债权”中,新增考点“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3)第四节“商事关系”中,新增考点“代理的法律适用”和“信托的法律适用”。
(4)第五节“婚姻与家庭”中,新增四个子考点“中国关于夫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和“中国关于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
(5)第六节“继承”中,考点“遗嘱的法律适用”下新增予考点“中国关于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新增考点“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6)新增第七节“知识产权”,包括考点“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适用”和“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大纲附录部分新增了1个法律和1个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司考高频考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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