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增值税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8 21:02:54 人浏览

导读: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2.增值税纳税地点是:(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增值税纳税地点是: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