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营业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30 12:04:07 人浏览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91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减免美国杜邦公司等40户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营业税的请示》(苏地税发[2001]14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99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减免美国杜邦公司等40户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营业税的请示》(苏地税发[2001]14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与国内相关企业(见《外国企业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一览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而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与技术转让无关的技术服务收入以及技术转让收入中含有的商标使用费,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附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一览表》)(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