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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采集和核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2 18:03:44 人浏览

导读:

中新网7月19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起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5日。《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5号令,以下简称5号令)自2003年3月1日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起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5日。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5号令,以下简称5号令)自2003年3月1日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保全了卷烟消费税税基,确保了国家财政收入。但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2009年5月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以后,5号令已愈来愈不适应新的形势,迫切需要进行修改。现将我局起草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

  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5日

  传真:010-63417971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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