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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0 03:21:56 人浏览

导读:

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的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的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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