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土地税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9 12:48:26 人浏览

导读: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及其他组织。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有关问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及其他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只要有转让房地产行为并取得增值收入的,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都要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