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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08:10:46 人浏览

导读:

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的税法的规定,对税收工作实施管理、征收、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又称“税收稽征管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收管理的原则的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的税法的规定,对税收工作实施管理、征收、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又称“税收稽征管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收管理的原则的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一、税收管理的原则

  税收管理的原则分为四方面九原则

  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原则即节省原则。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二、税款征收的概念

  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活动。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款征收的过程同时也是税款缴纳的过程,并通过税款征收使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也是税收征管的目的和归属。

  三、收款征收的原则

  1.惟一征收主体原则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或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2.征收法定原则

  税务机关的一切征税及其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们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人们收税。征收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

  (1)税权法定。税权法定是指税收的立法权和执法权都是法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自行处分税权。

  (2)税种法定。税种法定是指经法律设定或法律授权行政法规设定并开征的税种。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增减改变税目,调高或降低税率,未经法定批准程序,加征、减征或免税,由此而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否则,除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还应补征应征未征的税款,退还不应征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税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3)征税法定。征税法定是指税收的征收程序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纳双方必须遵照执行。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4)禁止对税法作扩大解释。除立法解释外,不能作扩大或类推解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税收管理的原则的内容,我们知道税收管理的原则分为四方面九原则。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活动。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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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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