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导读:
核心内容:该税收政策针对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税收做出一定的优惠。主要是针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下文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该税收政策,仅供参考!
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
六、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房产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税款,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纳的房产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78号)到期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2日
法律快车小编提示:
制定税收政策需要考虑的因素
制定正确的税收政策,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1、税收政策的制定,既要保证财政收入,又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page]
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可能有稳定充足的财源。制定税收政策的出发点应当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在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的条件下,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国家整体财力的可能,以及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确定一个适度合理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既保证财政上的需要,又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既不能一味地强调“保税”而不顾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不能只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而不注重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经济的长远发展。
2、税收政策要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税收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平等竞争环境的形成,就要坚持公平税负的原则;结合财政政策的实施,要有利于对经济宏观总量的调节;要有利于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公平竞争和发展;还要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3、税收政策的制定,要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有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形成真正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以便进入市场,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