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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实施意见(2004-2007年)》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2 17:20:48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宁政办发[2004]78号南通市国家税务局:你局上报的《关于南通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请示》(通国税发(2003)16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4]523号批复如下:南通热电有限公司是2002年在南通(属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4]78号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通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请示》(通国税发(2003)16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4]523号批复如下:
  南通热电有限公司是2002年在南通(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供电、供热及相关服务,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经营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 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规定,同意南通热电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拟定的《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实施意见(2004一200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实施意见(2004一2007年)
(市科学技术局 2004年5月)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全面提升我市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个率先、富民优先”和“争先进位”的总体要求,面向“工业经济发展第一方略”,坚持加强技术创新与加快体制创新相结合,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提升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光机电一体化制造业、高科技农业为重点,切实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和完善富有特色、开放式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在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高新技术重点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南京成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排头兵。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达950亿元,约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29%,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达1800亿元;高新技术出口达到30亿美元,约占外贸出口额的45%。

  二、加快发展重点高新技术产业
  (一)电子信息产业
  发挥我市技术人才优势,充分利用我市已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软件产业、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讯与平板显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等优势产业,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力争年均增长超过25%,2004年销售收入达430亿元,2007年销售达800亿元。
  软件产业:坚持“软件技术产业化、软件企业规模化”的发展原则,以软件应用和服务为主线,攻关和突破基础软件和支撑软件等核心关键技术,做大做强我市具有技术和产业化优势和特色的电力系统自动化管理软件、电信系统管理软件、企业信息化应用及电子商务软件、嵌入式软件、网络安全、集成电路设计等优势产品群,加快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建设与发展,大力培育骨干软件企业,推动全市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到2007年,全市拥有软件企业1000家以上,全市实现软件产业年收入160亿元,其中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软件产业收入达120亿元,全市培育认定软件企业400家,培育千万元以上软件企业100家,培育亿元以上企业15家,有10家软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全市软件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水平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以南京高新区为主要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壮大园区和基地以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为主的电子信息产品群,加快规模企业的培育,重点扶持熊猫电子、同创集团、普天通信、LG飞利浦、新华海科技、福中电脑等电子信息企业。到2010年,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通信及平板显示器:以江宁经济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产业基地,重点扶持熊猫电子、统宝光电、翰宇彩欣等骨干电子信息企业。重点支持LG-PHILIPS公司、翰宇彩欣、华日液晶、新华日液晶、LG电子等企业平板显示器的投资项目;落实好华宝、仁宝、光宝等三家企业投资的手机项目。到2010年,全市通信及平板显示器类产值达到900亿产业规模。
  集成电路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集成电路人才和集成电路设计的优势,强化集成电路自主开发设计,提高制造工艺水平、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具有特色优势的“嵌入式SOC芯片”、“模拟集成电路芯片”、“射频集成电路芯片”等产品,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集成电路产品群,加快其产业化进程。加快建设南京光电子产业孵化中心和IC设计专业孵化器,重点支持南京高新区半导体总投资3.6亿美元的6″晶园片和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南京集成电路生产基地。加快东南大学国家级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大力培养专门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高级人才,为南京集成电路设计提供有力支撑。到2007年,全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达到40家以上,集成电路设计业收入达2亿元,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销售收入达10亿元。
  (二)生物医药产业
  根据现有产业特点,以医药产业、农药产业为重点,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2004年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销售达100亿元,2007年达250亿元。
  医药产业:结合南京产业基础及特点,重点支持中药现代化、生物技术药物、新剂型。利用现代技术,加快中药现代化进程,在推进中药新药创制的同时,选择一批疗效确切、效益较好的中药已上市品种进行现代化二次开发,同时选择一批中医传统名方、传统名中成药进行规范化研究开发;重点选择防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新药创制方向,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和生物技术新药创制项目;鼓励新剂型、新辅料技术研究,选择适宜品种为突破口,提高量大而广及重大制剂产品的生产技术。医疗器械要实现数字化、小型化,重点研究心血管支架、人体组织代用品等生物医学材料,放射治疗、X射线机等电子医疗设备等。2004年我市医药产业销售达80亿元,2007年达200亿元。
  农药产业:重点采用高新技术生产农药新品种、农药中间体、微生物农药、新剂型和配制农药用的专用助剂等,尤其要加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的产业化进程。要加强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的创制工作,大力研制开发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及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研制开发农药新剂型,减少对农产品和环境的污染,努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药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农药产业销售达20亿元,2007年达50亿元。
  (三)新材料产业
  利用南京现有基础,建立新材料研发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专业孵化器,培育新材料产品领域群,建设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从新型高分子材料、现代无机非金属材料、新金属材料、精细化学品,专用化学品、新型复合材料等产品技术领域,超细技术和纳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等方面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的发展。2004年全市新材料产业可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80亿元。
  新型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重点支持大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的改性,形成多批号、多功能的高分子材料。重点支持汽车用增强、阻燃等改性高分子聚合物材料,2004年形成的年销售收入达62亿元,2007年可达150亿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重点支持多品种、多系列的玻纤制品及陶瓷膜的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光纤内窥镜、蓄电池隔膜、高强纤维、陶瓷膜等产品群,2004年形成的产业规模达12亿元,2007年可达15亿元。
  新型建筑材料:以增强、防渗、节能、环保等目标,重点支持混凝土添加剂、加气混凝土等新型建材系列产品。在2004年销售收入可达12亿元,并在国内一些重大工程中替代进口,获得应用,2007年可达30亿元。
  新型金属合金材料:重点发展镁、铝等轻质合金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重点支持镁合金的冶炼、型材加工技术,建设国家镁合金材料示范基地。2004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2007年产能扩大后,销售收入可达30亿元。
  (四)光机电一体化制造业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特点,重点选择高速高精数控切削单元、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齿轮加工系统、经济型(普及型)、中高档数控系统及交直流伺服系统、滚动导轨副、滚珠丝杠等滚动元器件、变频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设备、余热锅炉、智能控制锅炉、压缩机、大型气力输送系统、CO2自动灭火装置、通信基站远程监控自动灭火装置、消耗臭氧层替代制冷设备、PR系列齿轮箱、大型冷热连轧配套设备、光学元件及光通信器件、生物光学显微镜及分析技术和分析仪器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及产业化。同时抓住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发展汽车及轨道交通的关键零部件。加快推进车身优化设计、汽车电子中央集成系统、新型电喷系统等一批汽车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加快推进动力牵引、信号控制、自动售检票、电力控制、通风环控、远程监控自动门、整体铝合金车身等一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技术的产业化,积极提升我市在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领域的系统配套能力,并迅速形成产业规模。最终形成门类比较齐全,配套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规模的光机电一体化体系。
  面向五大产业,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推动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CAD/CAM)、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等信息网络集成的应用,实施“5511”工程,以提升传统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五)高科技农业
  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保障、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郊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实施六个科技专项计划,推动城市科技优势向郊县辐射、转移,以高新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加强优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繁育。利用基因工程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以提高品质、培育特色为突破口,加快选育优质、高产、抗逆的动植物新品种。在继续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的同时,运用动物胚胎、植物组织培养等技术,加快优质良种扩繁速度,推动现代种业的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技术应用。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信息的获取、处理和应用三大环节,将农业专家系统、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起来,加快农业生产技术改造。结合农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面向生产、技术、市场的信息化平台,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围绕农副产品多梯度利用和动植物废弃物高效合理利用,建立以高技术为核心的农副产品加工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现代化,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农副产品附加值。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技术体系,建立规模化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三、切实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环节
  (一)加强高新技术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推进高新园区“二次创业”。集聚和融合科技资源,在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的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高新技术园区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高新园区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大力推进外资研发机构进入高新园区,推进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在高新区实现产业化。引导各高新技术园区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进一步强化专业化、特色化,实现各高新园区之间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到2007年,力争“一区多园”技工贸总收入达2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实现利税200亿元。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内在规律的要求,明确各基地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制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在加快南京软件园建设的同时,抓好江宁电力自动化产业基地、浦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化工园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的培育,进一步做大新港平板显示、新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规模。以产业基地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和完善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专业孵化器为支撑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产业基地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到2007年,力争全市建成在国内居前列的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4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300亿元,培育国内行业龙头企业30家以上。
  (二)加快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
  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导发展方向,加强各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的建设。鼓励孵化器进行专业化分工,重点建设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新药、电力自动化、新材料等专业孵化器。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发展民营企业孵化器。到2007年,全市建成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25家以上,形成网络化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孵化场所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吸引2万名科技人员入园创业。
  加快科技成果孵化与资本市场的结合,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等资本实力雄厚的企业密切结合,发挥各自在技术创新和资本运作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孵化企业快速发展;加快完善创业种子资金和风险投资运作机制,促进企业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公司有机结合,推进孵化服务与风险投资一体化发展。鼓励大学科技园与高新技术园区结合,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园区的优势,增强大学科技园的科技企业孵化功能,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步伐。
  (三)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百工程”。选择确定40家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0家千万元以上骨干软件企业、30家技术创新先进企业、50家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以及50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促使其做大做强。
  加快发展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实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努力提高其集聚创新要素和组织创新活动的能力。依托骨干高新技术企业,整合科技资源,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优势高新技术产品。完成科研机构转制,使其尽快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全市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其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00家,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0家。
  扶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营造民营科技企业不断涌现、规模迅速扩大、民营科技企业家辈出的良好环境,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支持其技术创新、融资上市、外向型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效益位于全国领先地位的旗舰型民营高科技企业。到2007年,力争全市民营科技企业销售收入达500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00家,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
  (四)完善研究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加强研究开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我市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内一流水平的高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引进国外研究开发机构,提升高技术研究开发本土化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建研究开发机构。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相关基础条件,重点建设软件测试、集成电路设计、新药安全评价、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防护、新材料测试等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提升区域创新服务能力。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业务特色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机制市场化的要求,加快科技中介服务的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重点建设好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科技项目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到2007年,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配套服务。
  (五)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
  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原始性创新研究。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等优势高技术领域,依托南京市科技资源集中的优势,重点扶持具有原始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
  加强市科技计划与国家、省科技计划的衔接整合。积极推动市各类科技计划与国家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省攻关计划、省高技术研究等科技计划的联动,集成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
  要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实施南京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启动实施“专利助推计划”和“专利实施与重大成果转化计划”,加速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完成南京高科技专利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科技与经济工作中对知识产权的考核力度,在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以及科技项目评价等工作中,把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和认定的重要指标;加快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到2007年,力争使我市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的数量和质量位于全国前列,每年平均获得专利授权200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400项以上。
  (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科技工程
  以“强化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目标,以建设软件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以及新材料产业基地为重点,实施软件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制造业信息化、新材料与节能产业等五大科技产业化专项工程。重点支持基于Linux的应用操作系统、通信平台软件及中间件、消费电子集成电路设计、生物芯片及创新药物、新型改性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等技术领域和产品的攻关,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同时加大对电力系统管理软件、电信系统管理软件、智能家电、平板显示、化学创新药物与中药产业、新型化工材料等科技产业化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做大做强,使之形成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5511”工程,拓展并形成“关键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示范、技术咨询监理服务”的完整工作链,进一步提升包括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在内的以ERP应用为核心的信息化水平。

  四、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创业
  进一步落实科技部等七部门颁布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及《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精神,鼓励广大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经认定,其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由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经单位许可,完成人可离岗实施成果转化,无偿使用两年;职务科技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单位可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前提下,允许科技成果完成人创办企业实施转化,成果在企业中享有的股权收益的70%属创办企业实施人。高等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的节余经费,允许用于为转化该科技成果而兴办的科技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该注册资本金对应股权的80%。
  (二)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
  凡设在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内并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属于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研发机构,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外商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经确认的外商研发机构,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含10%)以上的,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外商研发机构的外国投资者,将从研发机构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增加研发机构的注册资本,或投资举办其他外商研发机构,可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部分或全部退还其再投资已缴
  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对科技型企业加大政策扶持
  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在税前扣除;其中盈利企业该项费用年增长幅度在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审核,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进一步拓宽高新技术认定的范围,认定研发、生产、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在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江苏软件园、南京软件园、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部分或全部退还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积极开展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经认定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其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同时其研发人员薪酬可税前列支;软件企业中高级人才在第一次购房或买车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予以专项补助形式的奖励。
  (四)大力促进多元化创业投资及技术产权交易
  保障各级财政对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技术创新基金、软件发展资金等各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以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要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额达到其投资总额的70%以上,并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技术贸易服务体系,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技术交易市场。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努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组织程度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制定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完成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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