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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食用油为什么税率却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5 04:46:12 人浏览

导读:

某油料厂,主营以猪骠为原料加工销售食用油脂(俗称猪大油),兼营以花生米为原料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全部依13%的税率计提了销项税。县国税局对我厂进行检查时,却对我厂加工销售的猪大油按17%的税率查补了增值税。请问,同是食用油,税率不一样吗?《增值税暂行条例

 某油料厂,主营以猪骠为原料加工销售食用油脂(俗称猪大油),兼营以花生米为原料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全部依13%的税率计提了销项税。县国税局对我厂进行检查时,却对我厂加工销售的猪大油按17%的税率查补了增值税。请问,同是食用油,税率不一样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享受13%优惠税率的货物范围,其中第一项明确为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税率为13%。以猪骠为原料加工销售的食用油脂,虽为食用,但不属食用植物油,同工业用植物油一样不享受13%的优惠税率,因此,该厂加工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和食用猪大油适用税率分别为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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