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办税流程 > 税款缴纳 > 食堂用电进项税能否抵扣?

食堂用电进项税能否抵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5 01:38:1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文件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购进固定资产;(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文件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请遵照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