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办税流程 > 税款缴纳 > 销售混凝土税率有区别

销售混凝土税率有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4 19:29:46 人浏览

导读: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外销售,应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规定,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外销售,应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规定,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则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 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