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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教育”涉税政策热点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3 23:55: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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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某艺术学院工作的张老师利用业余时间自办了一间舞蹈学校,招收学生进行专业舞蹈表演的培训。张老师认为,自己所办的舞蹈学校属于民办学校,应享受教育劳务免税的政策,因此前往地税部门申请办理营业税减免税备案手续。税务干部在对张老师的舞蹈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后表

  在某艺术学院工作的张老师利用业余时间自办了一间舞蹈学校,招收学生进行专业舞蹈表演的培训。张老师认为,自己所办的舞蹈学校属于民办学校,应享受教育劳务免税的政策,因此前往地税部门申请办理营业税减免税备案手续。税务干部在对张老师的舞蹈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后表示,该学校属于非学历教育,并不属于公益性的国家承认的民办学校,不能享受教育劳务免税政策。

  同样,某高校英语教师张老师和同事一起注册了一所英语培训教育学校,利用假期组织短期英语实务培训,本以为教育服务业可享受免税,但却被告知其注册的英语学校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学费收入无法享受免税。

  将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同于民办学校,这也是不少纳税人的认识误区之一。税务部门表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成人考试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但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在此列。只有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属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可以享受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那么,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究竟有何区别?

  相关部门表示,营业税减免条款所称的“学历教育”,其内涵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这些证书包括毕业后可以获得的毕业证书、结业可以获得的结业证书、肄业可以获得的肄业证书。

  而非学历教育则是指各种培训、进修,研修类教育形式,比如文体艺术培训、继续再教育类培训、驾校、专升本课程班、考研辅导班等,都属于非学历教育的范畴。一般说来,参加非学历教育的学员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由学校或培训单位发给培训结业证明。因此,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最本质的区别就是证书不被国家认可、承认。

  在此税务部门提醒相关纳税人,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的国外办学机构、没有国家规定合法入学方式的办学机构、未经国家有关批准的办学机构这样一些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属于免税范围。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等同于民办学校严格区分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

  在营业税缴纳方面,非学历教育机构提供教育劳务的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提供与教育劳务相关的其他劳务的行为,按照相应适用的营业税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同时,非学历教育机构纳税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税务登记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事非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机构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发票管理要求。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使用地税局监制的《江苏省南京市文化体育业发票》。

  日常申报管理要求。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期进行纳税申报;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申报。

  财务核算要求。享受减免优惠的单位,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如果学校既有应税收入,也有免税收入,两者难以分清,就会给税收管理带来较大难度,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所以,学校应准确核算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这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基本要求。

  非学历教育机构缴税有规定

  随着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实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办学,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教育的范围越来越大,教育的层次逐日提高,已经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新的教育体系,这其中,非学历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从目前情况看,非学历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公办、民办、民办公助等,包括各种辅助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培训常设机构,非学历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强化依法纳税意识,做到按期纳税依法纳税。为此,《南京税务》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涉税事例进行剖析,助推非学历教育培训产业合理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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