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纳税调整问题(二)
导读:
编辑导语: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就要接近尾声啦,很多财务人员将要面临纳税调整这一阶段,本文选取了部分实操中涉及到的暂估问题、折扣问题、预缴所得税问题、报表填制纳税调整项等问题,您在学习本文的同时,也会对纳税调整事项会有一个新的体会,祝您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顺利完成纳税调整。
年末暂估商品进成本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详解】
现金折扣是否应作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详解】
所得税预缴阶段无须作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既是保证税款均衡入库,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是税收征管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但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仅就申报口径、申报时限和资料报送而言不同于年度终了后的汇算清缴。【详解】
申报表与底稿间纳税调整明细差异分析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纳税人时常会发现:申报表中的纳税调整明细项目与底稿中的纳税调整明细项目不尽相同,但两者所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却是一致的,为何会出现此现象?本文拟用宝成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资料对该现象进行分析。【详解】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须注意的关键点
对于纳税调整,很多财税人员对收入类项目的调整关注度不及对成本、费用类项目调整的关注度。而事实上,收入类项目的调整往往金额较大,常见问题如下:延迟确认会计收入。我们知道,纳税收入是在会计收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计算得来的,而且主要调整项目已经在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示。【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