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办税流程 > 税款缴纳 > 特殊交易中资产转让损益的计量与纳税问题

特殊交易中资产转让损益的计量与纳税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3 19:49:31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时,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也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损益。《企业会计准则指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时,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也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对二者资产转让损益会计处理的表述是一致的。那么,实务中究竟有无差别?企业在现金流紧张时,若面临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选择,相同资产用作不同用途时,所产生的流转税对其资产转让损益的计量有何差异?下面按资产类别逐一对比分析。

  一、视同销售存货

  (一)以存货偿还债务,进行债务重组

  例1,深广公司持有红星公司的应收账款1600万元。由于红星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与深广公司协商,同意红星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产成品机器设备清偿该项债务,该机器设备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红星公司销售机器设备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定红星公司没有对转让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且不考虑其他税费。深广公司没有另行支付增值税。(未特殊说明,例题中的企业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红星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1300×17%)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79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
    贷:库存商品 1200

  交易产生的增值税销项冲减债务重组利得。

  当期利润表中资产转让损益=1300-1200=100(万元)

  当期利润表中债务重组利得=1600-1300-221=79(万元)

  (二)以存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在用存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换入不同资产,其会计处理不同。

  1.换入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例2,红星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产成品机器设备与深广公司的一项专利权进行交换,并且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该机器设备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红星公司销售机器设备的增值税税率为17%,深广公司销售产成品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且不考虑其他税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规定,红星公司换入的资产是无形资产,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红星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 152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
    贷:库存商品 1200

  交易产生的增值税销项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当期利润表中资产转让损益=1300-1200=100(万元)

  2.换入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若红星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产成品机器设备与深广公司的产成品办公桌进行交换,并且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该机器设备和办公桌的公允价值都为1300万元。红星公司销售机器设备的增值税税率为17%,深广公司销售产成品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且不考虑其他税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规定,红星公司换入的资产是机器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星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
    贷:库存商品 1200

  交易产生的增值税销项进行了转嫁,企业并未负担。

  当期利润表中资产转让损益=1300-1200=100(万元)

  (三)以存货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换对企业的纳税影响

  上述情况都是视同销售存货,不论增值税如何处理,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的资产转让损益一致,都是100万元。下面分析增值税处理的差异及影响。

  1.以存货偿还债务应纳的增值税,在债权人没有另行支付时,是由债务人最终负担的,并且是为取得应税收入——存货转让收益100万元直接相关的支出,所以增值税销项221万元在当期就可冲减债务重组利得,在当期所得税税前得到了扣除。

  2.以存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产生的增值税销项处理有两种情况。

  (1)以存货换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此时企业增值税销项没有得到实际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其中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所以,在《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三)中又规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上例中,由企业最终负担的增值税税款221万元没有得到抵扣,也是取得该项资产的支出,这部分增值税款被当成资本性支出处理了。《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分期扣除。

  而债务重组中的增值税税款是当期缴纳,当期一次性所得税前扣除。

  假设这种提前一次性缴纳的税款,分期扣除的处理,意味着企业放弃了221万元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可能取得的收益,这就是这笔税金的机会成本。

  例2中,若无形资产10年直线摊销,所得税率为25%,分期所得税前抵扣的增值税税额的时间价值,即机会成本为:

  221/10×25%×PVA2.25%,10=45.69(万元)

  可见,若企业现金流紧张,用存货偿债与非货币性交换,前者机会成本比后者小。

  (2)以存货换增值税应税项目:此时企业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增值税销项得到了转嫁,企业实际并未负担。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的实际发生和负担原则,这部分支出的增值税税金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page]

  综上分析,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更有利的方案进行交易。

  二、转让无形资产

  (一)以无形资产偿还债务,进行债务重组

  例3,深广公司持有红星公司的应收账款1600万元。由于红星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与深广公司协商,同意红星公司转让一项无形资产以清偿该项债务。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1400万元,红星公司因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为90万元。假定红星公司没有对转让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且不考虑其他税费。

  1.会计处理方法(红星公司)

  方法一: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无形资产 1200
      应交税金——营业税 9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00
           ——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110

  交易产生的营业税冲减资产转让收益。

  方法二: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无形资产 1200
      应交税金——营业税 9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10
           ——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200

  交易产生的营业税冲减债务重组收益。

  2.比较分析

  两种会计处理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都是310万元,都不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对计算扣除广告费等的基数都一致,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相同。

  (1)营业税的处理差异

  交易产生的营业税是冲减资产转让收益还是债务重组收益?由于交易产生的营业税处理的差异,导致营业外收入的结构不同。债务重组收益与无形资产转让收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

  债务重组交易中营业税是交给了国家,债权人并未得到。所以,转让发生的营业税应该冲减资产转让收益。

  债务人从债权人处得到的让步=重组债务账面价值1600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1400=200(万元)

  资产转让损益=无形资产公允价值1400-账面价值1200-转让过程发生的营业税90=110(万元)

  若把二者混淆,则不能正确披露债务重组信息、营业外收入信息,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有误。所以,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相关性的要求。

  (2)与存货偿还债务中增值税处理的差异

  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增值税是冲减债务重组利得,而营业税却冲减资产转让收益。

  因为增值税销项的专用发票交予了债权人,相当于债权人取得了价值相当的现金券,可用作抵扣应交增值税,因此债权人给予的让步应扣除增值税销项,即转让产生的增值税应冲减债务重组利得;而营业税交予了第三方——国家,不能抵减债权人给予的让步。

  (二)以无形资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若把上例改为:红星公司用该无形资产与深广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且满足换入资产基于公允价值计价的条件,其他条件不变,则:

  红星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490
    贷:无形资产 1200
      营业外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200
      应交税金——营业税 90

  交易产生的营业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三)用无形资产偿还债务与进行非货币性交换的纳税影响

  同样是视同转让无形资产,债务重组中无形资产转让收益110万元,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把无形资产转让收益200万元和营业税计入换入资产的价值中了。

  对红星公司而言,这样的处理差异意味着什么?

  在债务重组中,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在当期就可所得税前扣除。

  非货币性交换中,为取得应税收入1400万元相关的支出1290万元(1200 90=1290万元)均可税前扣除。实际在当期只扣除了1200万元,90万元营业税没有从当期的无形资产转让收益中扣除,即90万元在当期进行了所得税的缴纳。《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五)规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所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增加了90万元,通过折旧的方式分期在所得税前扣除。

  与前面销售存货分析类似,若取得的固定资产10年直线折旧,所得税率为25%,利率为2.25%,分期所得税前抵扣的营业税税额的时间价值,即机会成本为:

  90/10×25%×PVA2.25%,10=19.25(万元)

  可见,若企业现金流紧张,用无形资产偿债与非货币性交换,前者机会成本比后者小。

  三、转让固定资产

  (一)以固定资产进行债务重组

  1.转让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例4,红星公司决定以自己使用过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的机器设备偿还深广公司的债务1600万元,该机器设备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假设该设备是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适用4%的税率减半征收,不考虑其它相关税费。

  应交增值税=1300/(1 4%)×4%/2=25(万元)

  会计处理的方法(红星公司):

  方法一: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25(=1200 25)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益 75(=1300-1200-25)
           ——债务重组利得300

  把转让过程发生的增值税归集到固定资产清理,资产转让损益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1300万元与账面价值1225万元之差75万元,债务重组利得为300万元。

  方法二: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益 100 [page]
           ——债务重组利得 275

  转让过程发生的增值税不归集到固定资产清理,资产转让损益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1300万元与账面价值1200万元之差100万元,债务重组利得275万元。

  2.转让固定资产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

  例5,红星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的厂房偿还深广公司的债务1600万元,该厂房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假设没有其它相关税费。

  应交营业税=1300×5%=65(万元)

  会计处理的方法(红星公司)

  方法一: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65(=1200 65)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益 35(=1300-1200-65)
           ——债务重组利得 300

  把转让过程发生的营业税归集到固定资产清理,资产转让损益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1300万元与账面价值1265万元之差35万元,债务重组利得300万元。

  方法二:

  借:应付账款 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5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益 100
          ——债务重组利得 235

  转让过程发生的营业税不归集到固定资产清理,资产转让损益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1300万元与账面价值1200万元之差100万元,债务重组利得235万元。

  3.比较分析

  从两种不同会计处理的结果看,营业外收入科目都是资产转让收益与债务重组收益之和。在交增值税时方法一营业外收入是375万元(=75万元 300万元),方法二中营业外收入也是375万元(=100万元 275万元)。交营业税时方法一营业外收入是335万元(=35万元 300万元),方法二中营业外收入也是375万元(=100万元 235万元)。可见两种情况中,不论哪种处理方法,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都是相同的,都不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对计算扣除广告费等的基数都一致,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也相同。

  两种方法的差异在于对转让过程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是否归集到固定资产清理?从而是冲减资产转让损益,还是冲减债务重组利得的差异?

  (1)交易产生营业税处理的差异

  若转让产生的是营业税,则如前面用无形资产偿债分析一样,税收交予了国家,债权人并未得到,所以转让发生的税收及附加不能冲减债务重组利得。

  (2)产生的增值税处理差异

  虽然存货偿债时产生的增值税冲减债务重组利得,但用固定资产偿债产生的增值税却不能冲减债务重组利得。

  原因在于:用旧固定资产偿债产生的增值税销项,债权人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债务人并没有因为纳税而获得相应的债务减免。因此这是债务人转让该资产发生的净损失,应先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归集,冲减资产转让损益。

  而用存货(除房地产行业的房产外)偿债时产生的增值税,债权人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债务人取得了相当于进项税额的债务减免,因此增值税销项可以冲减重组利得。

  所以,固定资产偿债产生的不论是增值税还是营业税,都不能冲减债务重组利得,应冲减资产转让损益。可见,会计处理中方法一更可取。

  (二)以固定资产进行非货币性交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其《指南》的要求,会计实务处理中用无形资产进行非货币交换产生的营业税、存货交换产生的增值税也是计入了换入资产的成本,没有冲减资产转让损益。

  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原则要求同一企业对于相似的交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而会计政策包含了会计处理方法在内。所以在非货币性交换中转让固定资产交的营业税、增值税就不应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归集,应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

  1.转让固定资产交增值税的情况

  例6,若红星公司决定以自己使用过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机器设备与深广公司的一项专利权进行交换,并且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该机器设备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红星公司销售机器设备应按4%的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假设没有其它相关税费。

  红星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应交增值税不归集到固定资产清理,换入资产的成本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交的增值税。

  借:无形资产 13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益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1300/(1 4%)×4%/2)

  这种处理转让过程所发生的增值税没有冲减资产转让损益,计入了换入资产的成本。

  2.转让固定资产交营业税的情况

  例7,若红星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厂房与深广公司的一项专利权进行交换,并且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该机器设备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红星公司销售机器设备应按5%的税率交营业税。假设没有其它相关税费。

  借:无形资产 1365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益 1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5(=1300×5%)

  这种处理转让过程所发生的营业税没有冲减资产转让损益,计入了换入资产的成本。

  (三)用固定资产偿还债务与进行非货币性交换的纳税影响

  固定资产偿还债务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冲减的是资产转让损益,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归集反映。

  在非货币性交换中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不冲减的是资产转让损益,不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归集反映,应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
[page]
  所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该是包括了债务重组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但不包括非货币性交换所涉及的税费及附加。

  对所得税的影响:与无形资产分析相同,用固定资产偿债因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等)能在当期冲减资产转让损益,在当期就进行了所得税前扣除;而用它进行非货币性交换,则要计入换入资产成本,分期扣除。

  四、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涉及的税收会计处理小结

  (一)债务重组

  1.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A.存货:可扣减债务重组利得,不影响资产转让损益。

  B.固定资产(增值税应税项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等):不能扣减债务重组利得,抵扣资产转让损益。

  不同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总量相同,不影响应交所得税;但损益结构不同,影响会计信息;增值税税率不同,影响流转税金额。

  2.涉及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A.无形资产:不能扣减债务重组利得,抵扣资产转让损益。

  B.固定资产(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房屋、建筑物等):不能扣减债务重组利得,抵扣资产转让损益。

  不同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总量相同,不影响应交所得税;营业税税率相同,不影响流转税金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产生的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等都计入到换入资产的成本。

  五、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成本应按历史成本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一定条件)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应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转让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再加上换入资产发生的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因为纳税义务人都是同一人。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取得到的用来偿债的非现金资产,应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债权人为取得资产所发生的税费。这里的“税”指的是以债权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费”指的是为取得资产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等。交易中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债务人为纳税义务人。

  若取得的是能抵扣进项的存货,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扣减的是换入存货的成本,债务重组交易中扣减的是债务重组损失,则不影响换入存货的成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手房交易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以上是对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简要介绍。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得很详细,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两种优惠政策,以规范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税收秩序。当然,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便法律规定得很详细,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也不会对此有清楚了解。因此,如果涉及到缴纳税收的问题,除了要咨询有关税务机关外,还应着重注意与交易对方关于税收缴纳的约定,必要的时候要咨询房地产律师,他们的建议或专业意见可能会帮助大家有效避税。
  •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被收购股权持有人出资时的股权价值作为转让价格;(2)以被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为转让价格;(3)以评估价格为转让价格。(4)其他确定转让价格的方式。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议决定,法律上并未对转让价格的标准设定强制性规范。但是,法律规定,凡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应由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确认,并应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股权)交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指通过转移股票所有权而转移股东权的法律行为。股份的特征之一就是可转让性。持有股份的股东一旦对公司进行投资,就不能再抽回其投资,但是他却能依法通过对股票的买卖、赠与、继承等而转让他所持有的股份。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章程或其他方式禁止或者限制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股份转让在形式上是股票的转让,在实质上是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义务的转让。股份转让的成立,便意味着转让人股东资格的消灭,受让人同时即获得股东资格,凭股票对公司行使权利。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退休年龄需根据最新政策确定。根据现行规定,女性城镇职工社保退休年龄一般为50或55岁,但具体年龄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问题严重表现:若接近退休年龄却未收到相关通知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请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事宜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2分钟前
根据交通事故定责原则,您应先报警并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根据双方责任大小,可要求三轮车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在决定离婚并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您应首先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接着,要准备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劳动纠纷找以下部门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对仲裁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0分钟前
广州户口迁入条件是:1、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2、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3、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4、其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