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预缴税款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导读:
在进行报税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报税的流程要求来的,才能够确保自己的税款能够缴纳成功,而其中纳税报税的材料就是极为重要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外经证预缴税款需要携带什么资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包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自拟,附模板)
每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以吸收合并方式改组,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进行亏损弥补。合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分别用其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被吸收的企业不得用存续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存续企业也不得用被吸收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企业按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前合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前各企业庞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预缴税款的时候,对于其应该提交的材料是必须要准备好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外经证预缴税款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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