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5
16:53:17
人浏览
导读:
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新出台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出台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