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是否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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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9-25
04: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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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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