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奖励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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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9-24
2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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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提高产品销量,某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销售提成奖励政策,即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其支付佣金问:此项费用是否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答:确切地说,该公司支付给营销人员的销售提成并不是佣金,而是工资薪金。对于计入销售费用的佣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
为提高产品销量,某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销售提成奖励政策,即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其支付佣金
问:此项费用是否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确切地说,该公司支付给营销人员的销售提成并不是佣金,而是工资薪金。
对于计入销售费用的佣金,《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做了严格界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作为佣金计入销售费用并允许税前扣除: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
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根据上述规定,为他人推销商品或劳务提供中介服务取得的合法收入是佣金,支付给本企业职工的部分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即使是企业的营销人员与销售业务量直接挂钩的提成(可以扣除必要的实际发生的差旅费或业务招待费等),也视同工资薪金支出或工资薪金性质的奖金。因此,该公司支付给营销人员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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