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政策惠及扎市7248家个体户
导读:
本报讯 自9月1日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对月营业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含建筑、娱乐、采矿等行业)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不再附加征收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经测算,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使扎兰屯市7248户个体工商户受益,占该市个体工商户总管户的87%,年减收税款454.6万元,减收水利建设基金21万元。
扎兰屯市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传达并落实部署相关工作,对税收相关软件进行修改,对优惠政策中涉及的减免税政策及时落实并进行减免税测算工作。同时,利用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使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此项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水利建设基金,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