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交会买房契税减半 普通二手房免营业税
导读:
据悉,目前我市普通住房的契税按照1%征收,高档住房交易契税为3%,这就是说,秋交会期间对参与房交会的房地产开放企业的商品房实行契税减半的优惠。在秋交会期间通过买卖成交的普通二手房,契税按0.5%征收,高档住房按1.5%征收。
华龙网10月11日11:30分讯(数字记者何青枚)2009年重庆秋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出炉!市国土房管局今日通报今年秋交会房屋交易税收政策,10月15日至10月29日期间成交的住房实行契税减半,普通二手住房未满两年交易的,免受营业税。
商品房契税减半
市国土房管局透露,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加现场房交会和网上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的,普通住房(独栋和联排别墅以外的住房,以下同)契税按0.5%征收,高档住房(独栋和联排别墅,以下同)按1.5%征收。
据悉,目前我市普通住房的契税按照1%征收,高档住房交易契税为3%,这就是说,秋交会期间对参与房交会的房地产开放企业的商品房实行契税减半的优惠。
普通二手房免营业税
按照相关政策,目前我市对个人购买不足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进行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而本次秋交会期间,普通二手住房交易免征营业税,高档住房仍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同时,在秋交会期间通过买卖成交的普通二手房,契税按0.5%征收,高档住房按1.5%征收。
优惠政策持续半月
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本次房交会政策执行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9日。购买参展企业的商品房要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至29日成交,并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否则不能享受优惠。二手房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至29日期间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申报并收件受理单。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万州、黔江、永川、江津、长寿五个分会场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政策及执行时间由各区县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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