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地税稽查局首次发现机打发票真票假开案
导读:
日前,笔者从嵊州市地税稽查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查处了一起虚假开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偷税案,个体工商户王某除补缴税款外还受到了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王某是嵊州市长乐镇的一家个体工商户广告印务部的法定代表人,今年年初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了40份“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近日王某到税务机关调换发票时,细心的管理员发现其发票使用情况疑点重重:有部分发票号码与机打号码不一致,作废发票的金额明显偏大,同时缺少一份发票存根联,缺少的发票在申报税款时的金额是100元。询问之下,王某辩说是自己对开具机打发票业务不熟悉,导致发票号码与机打号码不一致和发票的作废现象,另外由于保管问题,丢失了一份发票存根联。
长乐分局与嵊州市地税稽查局通过对这些疑点分析后认为,该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发票的重大嫌疑,由稽查局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检查人员三管齐下,一是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二是对王某进行询问调查;三是及时外围取证。在事实证据和强大政策攻势面前,王某终于交代了他利用机打发票“真票假开”进行偷税的经过。
王某原以为通过一系列的“偷梁换柱”、“混水摸鱼”的手段,会让自己省下一笔应缴的税款,但是在税务机关管理员严格把关、检查人员认真检查之下原形毕露,得到的是法律的惩罚。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