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年金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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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9-05
18: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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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1,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企业缴交的保险费是否应计入职工收入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2,企业年金如何计缴有没有规定,上限是多少?答:1、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应并入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补充养老保险在财税[2001
问:1,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企业缴交的保险费是否应计入职工收入总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
2,企业年金如何计缴有没有规定,上限是多少?
答:1、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应并入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补充养老保险在财税[2001]9号文件中明确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
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是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目前未见到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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